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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積電執行長蔡力行日前公開表示,聯電的和艦模式是“不對”的事情,台積電“做事以誠信第一,不會做不對的事情”。此項公開發言並送媒體披露,對聯電及和艦均已構成公然誹謗,聯電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聯電與和艦之關係,係一種創新的企業互助模式,既未違犯任何法律,亦無任何誠信問題。聯電股東會亦已有決議,確認此模式符合聯電公司及股東之遠大利益。反觀台積電在政府尚未核准登陸之前,即已在上海松江開始建廠;明知政府僅開放0.25微米製程,所購設備卻能產製0.18及 0.13微米製程,以便隨時“偷跑”。近日業界已有傳言,台積電松江廠已暗中替客戶產製0.18 微米以上高階產品。此事政府應盡速予以查明,以辨別真正“偷跑者”,究竟是哪家公司? 又台積電前此與上海中芯簽定之交互授權協議,等於將未來所有高階之智慧財產權授權中芯使用,明顯違犯兩岸條例,政府有關單位卻視若無睹,識者莫不引為笑談。 目前台積電松江廠正面臨進退兩難之困境。如不偷跑先進製程,只好坐以待斃;如果偷跑被人察知,將面臨撤資之嚴厲處分。如此陷股東權益于困境,是否符合職業誠信也有待公評,故實不應在自我標榜所謂“誠信”之時,對聯電與和艦落井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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