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秉持誠信經營原則,落實於各項業務及推展健全之企業文化
檢舉制度 |
為建立聯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之檢舉程序,以發現、防止及避免重大不當行為,並鼓勵與員工及關係人之開放溝通,檢舉人得以具名或匿名形式舉報。
檢舉人提供可聯繫之方式(包含不限於聯絡電話、電子信箱)、可辨識檢舉對象的身分資料、所提起之事件及可供調查之具體事證等給公司展開後續調查程序。
當公司接獲檢舉通報後,組成專案小組,針對疑似不合法(包括貪汙)與不道德行為情形進行調查,調查過程並依循相關法令及公司內部規定處理,相關檢舉及任何調查文件、證據、記錄、及或錄音並由專責單位保管並留存五年。
如調查發現確有不法活動或不當行為,本公司得採取適當改善、處分及/或法律措施,並給予檢舉人適當獎勵。
調查作業以保密程序進行,為避免不正當的報復及對待,本公司確實保護檢舉及參與調查之員工或第三人。
部門主管或同儕因舉報不法活動或不當行為所為之報復,應予禁止並應向人力資源部門提出。
為增進聯華電子員工避免不當行為之意識,本公司應就聯華電子員工從業道德守則、聯華電子道德行為準則及其他相關員工守則與規定,提供定期之教育訓練。
檢舉管道 |
檢舉信箱 MailBox
專責處理人員 Ombudsman
有關於違反 UMC 從業道德部份,本公司依不同議題設置專責處理人員,本公司專責處理人員包括:稽核處、人力資源處、法務暨法遵處等相關部門一級主管或審計委員會:
Audit_committee@umc.com
執行情形說明 |
UMC 符合以下所有評估項目 |
一、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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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落實誠信經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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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檢舉制度之運作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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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強資訊揭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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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 |
聯電訂有「董事及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員工從業道德守則」及「誠信經營守則」,所有董事、經理人及公司同仁均必須遵守本規範及相關辦法之規定。本公司所訂之守則運作情形與該守則之規範內容無差異。 |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檢討修正其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等情形) |
本公司遵循法規,定期檢討與修正所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請參閱誠信經營具體措施說明。
七、公司對於營業秘密是否設計相關保護機制? |
聯電重視營業秘密保護,訂有「營業秘密保護規範」等內規,規範保密措施與相關處分機制,對於同仁並定期實施營業秘密保護教育訓練,以使所有公司同仁遵守相關規定。關於聯電營業秘密保護之執行現況,請參閱「營業秘密保護宣言」。 |
其他相關溝通作法,如員工權益、僱員關懷、投資者關係、供應商關係及利害關係人之權利執行情形,請參閱「UMC永續報告書」與公司網頁企業永續專區之說明。 |
2022~2023公司誠信經營狀況更新 |
現行執行狀況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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