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嘉聰
董事長
洪嘉聰 |
洪嘉聰先生是聯華電子董事長兼策略長。洪先生於 1991 年加入聯電團隊並曾擔任聯電的財務長與財務資深副總;2004 年獲 Institutional Investor 選為亞洲半導體業最佳財務長。目前兼任智原科技(股)公司與矽統科技(股)公司的董事長兼策略長;宏誠創業投資(股)公司、弘鼎創業投資(股)公司以及UMC Capital Corp. 的董事長;士鼎創業投資(股)公司與United Microelectronics(Europe)B.V.的董事。洪先生於 1982 年獲得淡江大學會計學學士學位。 |
簡山傑
董事
簡山傑 |
簡山傑先生是聯華電子董事兼總經理,擁有逾30年的半導體研發經驗。簡先生於1989年加入聯電,曾領導先進技術開發、特殊技術開發、客戶工程等多個不同部門。簡先生是法人董事迅捷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的代表人,同時擔任宏誠創業投資(股)公司、弘鼎創業投資(股)公司、欣興電子(股)公司以及UMC Capital Corp. 的董事。簡先生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獲得化學工程學系學士學位。 |
王石
董事
王石 |
王石先生是聯華電子董事兼總經理。王先生是法人董事矽統科技(股)公司的代表人。王先生於2004年擔任UMC GROUP(USA)的董事,2008 年加入聯電擔任公司市場行銷副總經理,並於 2009 年至 2014 年擔任聯電美國的總經理,負責業務運營效率提升和聯電北美策略業務發展。在加入聯電之前,王石先生曾任職於泰鼎微系統 (Trident Microsystems) 達十八年,擔任包含亞洲區商業營運與金融副總經理在內的各種領導要職。王先生同時擔任宏誠創業投資(股)公司、弘鼎創業投資(股)公司、UMC Group(USA)、United Microelectronics(Europe)B.V.、UMC Capital Corp.、United Microtechnology Corporation(California)以及eJoule International Limited的董事。 |
陳力俊
獨立董事
陳力俊 |
陳力俊先生是聯華電子的獨立董事,並擔任審計委員會召集人及首席獨立董事。陳教授現任國立清華大學特聘研究講座教授、中央研究院院士,並曾擔任國立清華大學校長、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副主委。陳教授是材料科學專家,研究領域從金屬矽化物、薄膜材料到奈米材料,對半導體電子材料研究貢獻極大。陳教授於 1974 年獲得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物理學博士學位。 |
徐爵民
獨立董事
徐爵民 |
徐爵民先生是聯華電子的獨立董事,並擔任永續發展暨提名委員會召集人。徐教授是國立清華大學榮譽退休教授,曾任科技部部長及工研院院長。在工研院服務期間,徐教授推動多個前瞻研發聯盟及系統晶片中心的成立,以因應國際系統整合晶片趨勢。徐教授也是佳世達(股)公司與遠傳電信(股)公司的獨立董事,晶祈生技(股)公司與聚界潔能(股)公司的董事。徐教授於 1988 年獲得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電機工程和電腦科學博士學位。 |
徐光曦
獨立董事
徐光曦 |
徐光曦先生是聯華電子的獨立董事,並擔任薪酬委員會召集人。徐先生目前同時擔任元大金融控股(股)公司與元大商業銀行(股)公司的獨立董事。徐先生在金融監理及產業服務超過30年,曾擔任兆豐金融控股(股)公司與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公司的董事長及總經理、以及華南金融控股(股)公司、華南商業銀行(股)公司董事長以及台灣土地銀行(股)公司的董事長。徐先生於 1978 年獲得美國印第安那大學企業管理碩士學位。 |
許文馨
獨立董事
許文馨 |
許文馨女士是聯華電子的獨立董事,並擔任資本預算委員會召集人。許教授現任國立台灣大學會計學系暨研究所教授。許教授於2019年起擔任國立台灣大學GMBA執行長,2020年起擔任國立台灣大學管理學院國際事務副院長。許教授同時也是燿華電子(股)公司與艾恩特精密工業(股)公司的獨立董事,以及中華電信(股)公司財務長暨執行副總經理。許教授於2006年獲得英國Lancaster University會計財務博士學位。 |
吳玲玲
獨立董事
吳玲玲 |
吳玲玲女士是聯華電子的獨立董事。吳教授現任國立台灣大學資訊管理學系教授,同時擔任紘康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吳教授曾任智原科技(股)公司、欣興電子(股)公司、聯陽半導體(股)公司以及兆遠科技(股)公司的獨立董事。吳教授於 1995 年獲得美國芝加哥大學心理學博士。 |
王淑玲
獨立董事
王淑玲 |
王淑玲女士是聯華電子的獨立董事。王女士現任國立成功大學國際企業研究所教授級兼任專家,同時也是佳必琪國際(股)公司與圓剛科技(股)公司的獨立董事。王女士曾任台達電子工業(股)公司資深副總裁暨總財務長,期間協助集團事業群成立獨立子公司,於香港掛牌上市;並建構矩陣式管理組織使地區及事業群協同合作,精實營運績效。王女士於2004年獲得國立台灣大學財務金融碩士。 |
聯華電子董事會由九位具有不同專業背景的董事所組成,包含六席獨立董事及三席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獨立董事席次達到全體董事席次的三分之二。董事會目前有三位女性董事,未來將依性別平等之原則,逐步增加女性董事席次。
本公司獨立董事任期年資分布平均;分別有兩位在任6年、兩位在任3年及兩位於民國113年5月30日新任。
聯電董事會成員擁有產官學各界的多元化背景,董事會成員的經歷包含國立大學校長、中央研究院院士、中央科技部會及研究機構首長、財務會計及策略管理領域的學者與財務專家、以及半導體、電子相關產業與金融業經營管理的專業人士。除具備基本條件與專業知識技能外,透過各功能委員會的運作,董事們的經驗都能夠在公司治理、環境永續、企業社會責任、法令遵循與人權保障方面的監督與決策上有所貢獻。
獨立董事皆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所規定之兼任限制,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未逾3家。詳細資訊請參考公司網頁資訊:
本公司依董事會通過之「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每年執行董事會、功能性委員會(含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資本預算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及個別董事成員之自我績效評估,評估結果分為「優」、「良」、「仍可加強」三個等級。民國 112 年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其他功能性委員會(資本預算委員會、提名委員會)自評及董事成員自我考核,業由提名委員會執行並提報至民國 113 年 2 月 27 日之提名委員會及董事會,評估內容列示如下,評估結果均為「優」。公司治理主管將持續加強與董事之溝通,以增進開會品質。
為進一步提升董事會運作效益、強化公司治理,董事會並於 106/10 通過修訂「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增訂至少每三年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或外部專家學者團隊執行評估一次。
民國112年10月25日,本公司委託外部獨立評估機構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對本公司進行董事會績效評估,該外部專業評估機構為未與本公司有業務往來具獨立性之評鑑機構。評估方式包含線上自評以及面訪人員之實地訪評,並以包含董事會之組成、指導、授權、監督、溝通、內部控制、風險管理及董事會自律等八大構面進行評估。董事會績效評估報告於民國112年11月8日出具,本公司並於民國112年12月13日向提名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評估結果。
評估報告結論表示,本公司重視董事會組成之專業與多元性,依公司營運發展需求及策略目標尋求適任人選,選任過程嚴謹。目前獨立董事及女性董事席次均已超越目前法令規範,公司以國際化視角超前佈署,殊值肯定。董事會成員對於各項議題積極發言,與經營管理階層有直接溝通管道,董事會議事文化良好,積極並極具效益。董事會對永續發展與風險管理高度重視,不僅將永續目標與營運相互結合,更將員工獎酬連結ESG 績效指標達成狀況,能增進永續管理之成效。公司注重高階人才發展與培育,有計畫性地培育接班梯隊,為公司永續發展儲備人才。評估報告並就提名委員會更名為永續發展暨提名委員會及完善ESG組織相關規章制度提出建議,作為本公司增進董事會運作績效之參考。本公司依評估報告之建議,於113年5月30日股東常會中修訂公司章程,將提名委員會更名為永續發展暨提名委員會,並逐步落實精進計畫。
本公司董事之提名與選任,遵循公司法及相關法規制定公平、公正、公開之董事選任程序。董事會之組成考量組織文化、營運型態及長期發展,並訂定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三大面向之選任標準,以多元化董事會成員組成:
一、 |
基本條件與價值:共同願景、性別、種族、國籍、獨立性及文化等。 |
二、 |
專業知識技能:專業背景、專業技能及產業經驗等。 |
三、 |
企業永續與社會參與:公司治理、環境永續、企業社會責任、法令遵循與人權保障等。 |
董事會成員應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其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包含營運判斷能力、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經營管理能力、危機處理能力、產業知識、國際觀、領導能力及決策能力。
本公司全體獨立董事中應至少一人須為會計或財務專業人士。
本公司之獨立董事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不得逾三家。
董事間不得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本公司對董事會績效訂有評估辦法及評估方式,每年定期進行績效評估,並至少每三年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或外部專家學者團隊執行評估一次,作為提名與選任的參考。
提名暨選任方式 |
本公司設董事九至十一人,任期三年,並自民國95年起即全面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會就候選人名單選任之,連選得連任。 |
前項董事名額中,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三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有關獨立董事之專業資格、持股、兼職限制、提名與選任方式及其他事項,乃依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2及相關規定辦理。 |
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本公司於民國113年3月8日公告受理董事候選人提名之期間、董事(含獨立董事)應選名額、受理處所及其他必要事項。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董事候選人名單。欲提名董事之股東,應敘明被提名人姓名、學歷及經歷並檢附件相關證明文件,於提名受理期間民國113年3月22日至4月2日止,以掛號寄(送)達本公司財務處。受理提名期間除接獲董事會提名外,並無其他股東提名。 |
會議日期 | 重要決議 |
---|---|
113 年 1 月 8 日 |
通過資本預算執行案 |
113 年 1 月 25 日 |
通過與英特爾合作開發12奈米製程平台合作計畫 |
113 年 2 月 27 日 |
通過民國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通過民國一一二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 通過民國一一二年度盈餘分派表 通過辦理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收回註銷減資事宜 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通過民國一一三年股東常會日期、議程及股東提案期間 通過資本預算執行案 通過本公司參與UMC CAPITAL CORP.現金增資 通過捐贈財團法人聯華電子科技文教基金會 |
113年3月22日 |
通過參與智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現金增資 |
113年4月24日 |
通過民國一一三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 通過資本預算執行案 通過辦理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收回註銷減資事宜 |
113年5月30日 |
通過推舉洪嘉聰先生續任董事長 通過委任資本預算委員會委員 通過委任第四屆永續發展暨提名委員會委員 通過委任第六屆薪酬委員會委員 |
113年6月12日 |
通過調整一一二年度股東配息率 通過訂定一一二年度除息基準日 |
113年7月31日 |
通過民國一一三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 通過資本預算執行案 通過辦理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收回註銷減資事宜 |
113年10月30日 |
通過民國一一三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 通過辦理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收回註銷減資事宜 |
113年12月18日 |
通過資本預算執行案 通過與渢妙離岸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簽署企業購電協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