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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供應商管理策略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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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成本領先戰略 |
整合集團資源,以策略性合作取得最具競爭力之供應鏈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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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行永續供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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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綠色採購 |
主動落實綠色採購,追求經濟效益並兼顧對環境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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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衝突礦產 |
確保產品與供應鏈不含衝突礦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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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風險管理 |
關注供應商能資源使用、水資源管理,以因應極端氣候變遷對供應鏈的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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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資源循環利用 |
加強廢棄物資源化再利用,降低環境污染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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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 |
為確保供應鏈勞動條件符合國際人權標準與公司永續發展承諾,承包商及合作夥伴依下列標準進行宣示與承諾,以保障員工基本權益,並共同促進勞動環境之公平與尊重。
*註:生活工資指員工於基本工時內所得,不含加班費及獎金,須足以滿足員工及其家庭在食、衣、住等方面的基本需求。生活工資標準依據當地法令及公開生活成本資料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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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突礦石管理 |
聯電依據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頒布的「衝突礦產來源揭露規定」(Rule 13p - 1 of the U.S. Securities Exchange Act of 1934) 進行衝突礦產管理。
聯電透過新供應商導入評估系統,自新供應商遴選時,即要求採購「非衝突礦產」(「非衝突礦產」係指該礦產係來自經責任礦產倡議組織(Responsible Minerals Initiative, RMI)或其他同等組織所認可的冶煉廠。),要求既有供應商主動調查確認特定材料 (金、鉭、錫、鎢、鈷、雲母)並簽署負責任礦產聲明書,比照盡責調查方式,再透過年度供應商稽核作業,檢視供應商上游的冶煉廠/精煉廠是否使用到衝突礦產,同時採用供應鏈材料回溯管控手法,再次確認未使用衝突礦產;另一方面,聯電亦積極參與國際倡議,加入 RBA組織的RMI,透過責任礦產確保計畫(Responsible Minerals Assurance Process, RMAP),取得符合衝突礦產要求之供應商資訊,做為供應鏈源頭管理的依據,並要求所有供應商依據 RBA 最新衝突礦產調查表(Conflict Minerals Reporting Template, CMRT) 回覆衝突礦產資訊,由UMC專責人員比對是否符合RBA認可合格的冶煉廠,確保採購非衝突礦產。供應商若有使用非RMAP清單中之合格冶煉廠來源之礦產,聯電將拒絕使用該產品,並請供應商提出限期改善計畫。
聯電以每三年稽核所有衝突礦產供應商為目標,2016-2022完成所有衝突礦產供應商商稽核,並符合RBA認證,完成無衝突礦產之供應鏈管理。
聯電除依據公司衝突礦產政策與承諾進行衝突礦產管理外,並適時在公司網站揭露與向美國證管會申報 SD (Specialized Disclosure) 表,說明衝突礦產執行成果,善盡企業社會責任。
聯電已100%追蹤及盤點使用礦產之來源國家與地區。
UMC遵循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所制定之《來自受衝突影響與高風險地區之礦產負責任供應鏈盡職調查指南》(Due Diligence Guidance for Responsible Supply Chains of Minerals from Conflict-Affected and High-Risk Areas),並依其指導原則建立盡職調查架構。透過此盡職調查程序,除鑑別與評估UMC自身之供應商風險,並回應與減緩已鑑別之風險外,同時也調查來自受衝突影響與高風險地區之礦物替代來源(包含替代供應商、地區或國家以及替代原材料等),已在非衝突影響及高風險地區/國家(例如中國)找到替代供應商。我們依據 OECD 盡職調查指南程序,設計供應商衝突礦產稽核表單,並透過現場與文件稽核輔導供應商建立符合 OECD 盡職調查指南之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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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負責衝礦的管理架構 |
由責任供應鏈小組統合MTD、產品製造、採購...等相關部門,負責統合衝突礦產管理實務,並由資深副總為最高負責人員. 我們的管理程序包括對衝突礦產的監督,以及由UMC代表組成的團隊所進行的調查流程,例如:
UMC 將衝突礦產相關要求併入供應商行為準則中,採購合約成立前,不論新舊供應商必須簽署供應商行為準則, 供應商遵循UMC衝突礦產要求是建立或維持業務關係的先決條件。
聯電追蹤其來自含有衝突影響地區及高風險地區礦產之產品的營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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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收來源 |
FY 2022 |
FY 2023 |
FY 2024 |
FY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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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有衝突影響地區及高風險地區礦產之產品占總營收比例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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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有衝突影響地區及高風險地區礦產之產品中,來自已驗證為無衝突 |
100% |
100% |
100% |
100% |
若您對於聯電衝突礦產有任何建議與問題, 請聯繫 : [email protected]
最新申報之 SD 表,請於下方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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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續原料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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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景 |
聯華電子基於尊重人權、保護環境和遵守所有法規,致力於負責任地採購原料,擴大公司營運對環境和社會的正面影響並減少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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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略 |
聯電採用規模評估方法,優先評估產品中的原料。透過成份分析,產品中矽含量超過99%,其餘為微量金屬,如 : 鋁、鈦、鐵、銅、鎳、鈷。聯電優先管理這些原料,避免原料在採礦或製造階段對環境和社會的負面影響。
UMC 透過供應商 ESG 風險評估和篩選流程追蹤原料供應鏈中的環境和社會風險。篩選過程包括環境、社會、治理、業務緊密度、特定產業/特定國家和特定商品風險相關的供應商。
同時,聯電也要求原料供應商在年度ESG風險評估過程中追溯源頭供應商,並要求供應商納入相關評估流程,以減少社會和環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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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風險監管機制 |
為能定期管理、評核輔導與追蹤廠商改善情形,聯電訂定「供應商永續評核管理辦法」,將永續管理之要求納入評核指標,每年發放「ESG風險評估問卷」調查支援生產之第一階供應商,再依據供應商特性及風險性做等級區分。
針對關鍵高風險供應商,聯電提出缺失項目並協助輔導,以期供應商完成改善,未能改善者,將持續輔導或給予供應商短暫停權或終止業務關係。經輔導後仍無法符合聯電要求之供應商,將該供應商列入觀察名單中,並於隔年再次執行實體稽核;若連續2年都無法符合要求者,將評比結果通知相關部門, 在不缺料與斷線情況下,要求相關單位進行置換流程, 停止採購或取消其合格供應商資格等相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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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鏈永續評估及風險監管績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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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第一階供應商:直接交易且年度訂單2 筆以上、交易金額大於新台幣200 萬元,2025 年共730 家符合定義;關鍵第一階供應商:採購金額80% 以上; 關鍵高風險供應商: 前一年度供應商於稽核中發現缺失,且提出改善計畫後,仍不符合聯電標準之供應商; 非第一階供應商: 不屬於第一階供應商者,如「責任商業聯盟」(Responsible Business Alliance, RBA)條文規範之駐廠人力服務相關廠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