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略 |
提升成本領先能力 |
整合集團資源,以策略性合作取得最具競爭力之供應鏈價值
建立永續供應鏈能力 |
帶動供應商提升經濟面、社會面與環境面的績效,帶動供應商永續發展
強化供應鏈供應能力 |
持續輔導供應商件多元化供應,與在地化供應能力
構築綠色供應鏈 |
推廣供應商從實施節能減碳走向循環經濟
重視環境友善 |
主動落實綠色採購,追求經濟效益並兼顧對環境友善
衝突礦產不妥協 |
確保產品與供應鏈不含衝突礦石
落實永續風險管理 |
關注供應商的能資源使用、水資源管理以因應極端氣候變遷對供應鏈的衝擊
關注環境議題 |
加強廢棄物資源化再利用,致力於降低環境污染衝擊
承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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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突礦石管理 |
聯電依據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頒布的「衝突礦產來源揭露規定」(Rule 13p - 1 of the U.S. Securities Exchange Act of 1934) 進行衝突礦產管理。
聯電透過新供應商導入評估系統,自新供應商遴選時,即要求採購「非衝突礦產」(「非衝突礦產」係指該礦產係來自經責任礦產倡議組織(Responsible Minerals Initiative, RMI)或其他同等組織所認可的冶煉廠。),要求既有供應商主動調查確認特定材料 (金、鉭、錫、鎢、鈷、雲母)並簽署負責任礦產聲明書,比照盡責調查方式,再透過年度供應商稽核作業,檢視供應商上游的冶煉廠/精煉廠是否使用到衝突礦產,同時採用供應鏈材料回溯管控手法,再次確認未使用衝突礦產;另一方面,聯電亦積極參與國際倡議,加入 RBA組織的RMI,透過責任礦產確保計畫(Responsible Minerals Assurance Process, RMAP),取得符合衝突礦產要求之供應商資訊,做為供應鏈源頭管理的依據,並要求所有供應商依據 RBA 最新衝突礦產調查表(Conflict Minerals Reporting Template, CMRT) 回覆衝突礦產資訊,由UMC專責人員比對是否符合RBA認可合格的冶煉廠,確保採購非衝突礦產。供應商若有使用非RMAP清單中之合格冶煉廠來源之礦產,聯電將拒絕使用該產品,並請供應商提出限期改善計畫。
聯電以每三年稽核所有衝突礦產供應商為目標,2016-2022完成所有衝突礦產供應商商稽核,並符合RBA認證,完成無衝突礦產之供應鏈管理。
聯電除依據公司衝突礦產政策與承諾進行衝突礦產管理外,並適時在公司網站揭露與向美國證管會申報 SD (Specialized Disclosure) 表,說明衝突礦產執行成果,善盡企業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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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ESG風險評估與篩選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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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永續供應鏈能力 |
聯電永續供應鏈的核心精神是「永續、共榮」。除了既有的承攬商環境教育訓練,聯電檢視供應鏈管理,落實永續倡議,聯電持續輔導供應商,與在地化供應能力。同時為了提升採購人員對永續倡議意識,並且舉辦多場教育訓練課程,以加速永續供應鏈管理的續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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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鏈管理之KP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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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供應商:直接交易且年度訂單2筆以上、交易金額大於新台幣200萬元,或關鍵材料與不可取代、提供人力服務之勞務承攬商
*第一階關鍵供應商:高採購量(前80%採購金額)
*關鍵非第一階供應商:關鍵第一階供應商的關鍵一階供應商。關鍵非一級供應商的定義是高採購量、關鍵材料與不可取代的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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