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電公司遵從責任商業聯盟 (Responsible Business Alliance Code of Conduct, RBA)、聯合國全球盟約 (UN Global Compact)、國際勞工組織三方原則宣言 (International Labor Office Tripartite Declaration of Principles)、OECD 多國企業指導綱領 (The OECD Guidelines for Multinational Enterprises)、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 (UN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 以及聯合國商業人權規範 (The UN Human Rights Norms For Business) 等國際規範 / 標準的核心精神與當地法規,並依據「聯合國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UN Guiding Principles on Business and Human Rights) 制定人權政策。
適用範圍 |
聯電人權政策適用於聯電公司以及其轉投資事業,聯電致力於保障人權,確保在日常營運及一切商業活動皆符合要求,並期許供應商、商業合作夥伴、客戶及其他與聯電有營運發展關係之個體亦能同步遵守。
我們承諾 |
聯電在營運的各環節中,均將人權議題納入考量,對象包括員工、顧客、供應商、商業合作夥伴以及聯電營運據點所在的社會環境。聯電將持續提供利害關係人多元的溝通平台與管道,以確保利害關係人能夠自由且安全的表達意見,並針對利害關係人的建議進行回應。聯電公司將遵從以下管理原則,以確保落實人權政策。
管理原則 |
共同總經理暨企業永續委員會主任委員
聯電明確宣示對各種職場不法侵害採取「零容忍」原則,禁止工作場任何有形或無形的歧視騷擾行為,並期望子公司、合資企業、供應商、合作夥伴皆能一同遵守。
歧視零容忍 |
聯電禁止工作場所有基於種族、膚色、國籍、性別、性取向、年齡、婚姻狀態、政治立場、宗教信仰(或其他任何非工作績效的個人特徵)所展現的歧視行為,包含但不限於言語歧視、或將上述特徵作為員工任用、考核及升職的標準。
禁止騷擾 |
聯電禁止工作場所有任何蓄意冒犯、有敵意或具傷害性的騷擾行為,包含但不限於性騷擾、霸凌、威脅、恐嚇等。
落實教育訓練與宣導 |
聯電針對所有員工落實反歧視、反騷擾之教育訓練,每年定期對全體同仁進行法治觀念宣傳與測驗,以建立安全、有尊嚴、零歧視、零騷擾、互相尊重及包容且機會均等之職場文化。
舉報與調查程序 |
針對各種歧視、騷擾或其他職場不法侵害,本公司於人力資源處處長室設立下列申訴管道:
所有員工均有責任協助確保免於職場暴力之工作環境,任何人經歷、目睹及聽聞職場歧視或騷擾等不法侵害事件發生,皆得通知本公司人資部門或撥打員工申訴專線。本公司接獲申訴後會採取保密的方式進行調查,經調查屬實者,將會進行懲處。
處分機制 |
針對各種歧視、騷擾或其他職場不法侵害,本公司將視情節輕重,採取相應的矯正措施及紀律處分,情節重大者將予以解雇。本公司禁止對申訴者、通報者或協助調查者有任何報復之行為,若有發現相關情事,將會進行懲處。
共同總經理暨企業永續委員會主任委員
落實公平政策、保障人權 |
聯電支持並尊重國際勞工組織三方原則宣言 (International Labor Office Tripartite Declaration of Principles)、OECD多國企業指導綱領 (The OECD Guidelines for Multinational Enterprises )、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UN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 及聯合國「全球盟約」(The UN Global Compact) 之原則與精神,並遵循 RBA 責任商業聯盟行為準則 (舊名EICC) 等相關國際倡議原則,及營運所在地之勞動、性別工作平等相關法規,制定有關人權保障及勞動政策及執行相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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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BA 責任商業聯盟行為準則 (舊名 EICC) |
為了確保全球電子工業之供應鏈企業的工作環境安全及基本勞動人權,聯電於 2013 年成立 RBA組織委員會,涉及範圍包含勞工、健康與安全、環境、道德規範和管理系統。RBA 組織委員會明確制定委員會任務及其委員職權與職責,擬定相關政策和績效目標,追蹤實施計畫,定期評估及檢討等。且與供應商、客戶積極合作,共同推動國際人權之相關準則,藉由落實RBA以達成公司的永續策略目標且符合客戶之期待,進而為企業帶來效益。
保障弱勢族群 |
聯電支持身心障礙人士就業,於台灣地區建立管道如校園大使專案等,進用肢體障礙、視障、聽語障、重器障、染色體異常等身心障礙朋友。2023年12月,聯電集團總計聘僱153 位身心障礙人士。聯電台灣廠區身心障礙進用比例為1.01%,法定進用人數為132位,實際雇用133位,優於台灣地區法令規範之進用比例1.0%,顯示聯電對弱勢族群之照顧。未來,聯電將持續積極於內部展開工作職務評估,為身心障礙人士增加更多就業機會。
聯電尊重少數民族特有文化,除新加坡及日本無原住民或少數民族外,截至2023年底,聯電集團共雇用111位具原住民或少數民族身份之員工。聯電並於台灣地區(含子公司聯穎)每年給予具原住民身分同仁祭儀假8小時,同仁可彈性自行擇日放假。
和諧的勞資溝通 |
聯電尊重員工集體協商與集會結社自由,在符合當地法規要求下,所有員工組織和參與他們所選擇的工會、集體談判和參加和平集會的權利,同時尊重員工迴避這類活動的權利。
員工和他們的代表能在不用擔心歧視、報復、威脅或騷擾的情況下,公開地就工作條件和管理方法與管理層溝通以及分享其想法和憂慮。
聯電與員工之間為達到充分溝通及有效解決問題之目的,設有勞資會議、部門會議、座談會及意見箱及下列各類員工申訴機制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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